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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转发县委法建办关于组织参加民族

时间: 2013/11/7来源: 本站浏览量: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转发县委法建办关于组织参加民族政策法规
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片区督导办,乡镇(街道)中心校,委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4

 

 

 

关于组织参加民族政策法规
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今年正值秀山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族自治区域法律法规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营造区域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国家民委、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民委发电〔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秀山县委法建办
                            20131030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
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
(民委发电〔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为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工作安排,国家民委与全国普法办拟于10月22日一12月4日共同举办“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程
(一)2013年10月22日公布试题并开始作答;
(二)2013年11月22日截止答题;
(三)2013年12月4日抽奖并公布获奖名单。
二、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规则及试题发布和刊登在国家民委网站(http:// www.Seac.gov.cn/),2013年10月22日的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宗教网(http: // www.mzb.coin.cn/),法制日报,法制网(http:// www.1egal.daily.com.cn/)五家媒体。
试题作答在中国民族宗教网首页上点击“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专栏。点击网页上“答题”按钮进入,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职业、通信地址、邮编后进行在线答题。答题须在11月22日24:00时前结束并提交,否则成绩无效。每位参赛者只有一次提交答案的机会,一旦提交,答题即告结束。
三、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竞赛是由国家民委和全国普法办主办,中国民族报社、法制日报社协办,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的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参加竞赛,进一步普及民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法律意识和民族理论政策水平,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本部门干部群众网上答题,并将组织活动的简要情况、参与人数等形成材料,统一报国家民委政法司。
(三)竞赛工作结束后,将对在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的组织参赛情况,将作为民委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国家民委政法司 丛蓉
联系电话:010—66508710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
                          2013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