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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通知

时间: 2013/9/13来源: 本站浏览量: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委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8月21日,中纪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执法、发挥监督作用提出要求。特别提出,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中秋国庆已近,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纪委关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现就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氛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各单位在中秋、国庆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洁从政有关纪律规定,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督促各级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要通过组织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发廉政短信、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要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的宣传教育,结合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形成扶正祛邪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纪律规定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县委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深入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联系实际细化管控措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守好节日“廉政关”。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赠送月饼、礼品;严禁单位之间以各种名义相互走访、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擅自驾驶公车、利用公车外出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子女等公车私用行为;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吃请,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中秋国庆期间未能拒收的“红包”,要主动存入县农业银行“58181”廉政帐户或上交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街道、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政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节日期间党风政风的监管工作。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政班子抓好节日期间党风政风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县纪委举报电话:12388、76662700),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反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及时纠正,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委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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